“魏则西事件”事件,律师有话说
4月12日,21岁的魏则西因滑膜肉瘤病逝,将其推向死亡的原因令人震惊。魏则西之死事件经报道后,刷爆朋友圈、引燃舆论,愤怒的人们纷纷声讨百度的“竞价排名”。除了对青年魏则西的死感到惋惜外,作为法律人,在这种事件发生时,我们还可以细究下百度、部队医院、主治医生以及主管部门的责任问题。
魏则西事件回顾
2014年4月
魏则西检查出滑膜肉瘤。一种恶性软组织肿瘤,五年生存率是20%-50%。当时他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读大二。
2015年8月
魏则西在知乎上发帖提问:“二十一岁癌症晚期,自杀是否是更好的选择?”那时候,他做完4次在武警北京二院的生物免疫疗法,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这个疗法曾被他和父母视为救命稻草。
2016年2月
知乎上有人提问:“你认为人性最大的‘恶’是什么?”魏则西将这根“救命稻草”的故事作为回答。医院,是在百度上搜的,排名领先。疗法“说得特别好”。他在文中还提到,当时武警北京二院的医生曾经对他说该院与国外大学合作,“有效率达到百分之八九十,看着我的报告单,给我爸妈说保我20年没问题”。结果却被网友告知生物免疫疗法是被国外临床淘汰的技术。
2016年4月12日
魏则西去世。当天,在一则“魏则西怎么样了?”的知乎帖下,魏则西父亲用魏则西的知乎账号回复称:“我是魏则西的父亲魏海全,则西今天早上八点十七分去世,我和他妈妈谢谢广大知友对则西的关爱,希望大家关爱生命,热爱生活。”
4月28日
针对自媒体曝出“魏则西”之死事件存在的涉事医院外包诊所给民营机构,百度竞价排名等问题,百度回应称,(魏)则西生前通过电视媒体报道和百度搜索选择的武警北京二院,百度第一时间进行了搜索结果审查,该医院是一家公立三甲医院,资质齐全。
5月1日
百度再次回应称,针对网友对魏则西所选择的武警北京二院的治疗效果及其内部管理问题的质疑,百度正积极向发证单位及武警总部主管该院的相关部门递交审查申请函,希望相关部门能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
5月2日
国家网信办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百度公司,对此事件及互联网企业依法经营事项进行调查。
5月3日
国家卫计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局联合对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二医院进行调查。
百度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此次事件中舆论矛头主要指向的是百度,百度作为一家搜索引擎公司,掌握着大多数网民上网的端口。将虚假医疗信息通过“竞价排名”推送至用户面前,它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根据现有法律和司法实践看,我们很可能没办法让百度承担什么责任。熊定中律师的一篇文章很好的说明了这个问题,文中写道:在任何一家专业的法律案例库中,你用“百度竞价排名+广告”作为关键词来搜,你会发现一个很诡异的事情:但凡涉及到“合同款”相关的案件纠纷,法院查明都会有“因为xxx在百度上投放了竞价排名广告,所以应当支付对应款项”之类的表述,也就是说,在直接就“百度竞价排名”这个服务类别产生的付费问题上,法院是认可这就是“广告”的。而与之相反的是,所有被竞价排名的虚假信息所害的人起诉X度时,各地各级法院又异口同声,注意,是异口同声地说,百度竞价排名模式是一种搜索引擎服务,不是广告。北京高院(知产庭)出台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指南》就明文写到: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竞价排名服务,属信息检索服务。
2015年4月24日出台的广告法,确立了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广告发布方连带赔偿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百度推广的竞价排名被认定为广告时,消费者用百度搜索医疗相关的信息被骗了,然后又恰好是竞价排名的广告,那么所有损失可以找百度索赔。遗憾的是,法律上对搜索引擎竞价排名模式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性。
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正在制定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其中会涉及到互联网广告的诸多问题,2015年7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提到:通过……搜索引擎……发布的广告,应当具有显著的可识别性,使一般互联网用户能辨别其广告性质。付费搜索结果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有显著区别,不使消费者对搜索结果的性质产生误解。希望魏则西事件能够给立法提个醒,尽早出台相关办法。
涉事医院: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二医院的责任
此次事件中,最直接的责任主体应该是武警医院,因为如果没有部队医院这块招牌,单凭百度推广,不会让人信服。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早就明确要求公立医院科室不能对外承包经营。但是部队医院和地方医院是两套管理系统,部队和武警系统由其体系内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管理,并不归卫生部管。以法律人的角度来看,可能由于立法缺陷,涉事医院最终很有可能不承担责任。但我认为此事件给法律人最关键的启示应该是,如何清理和规范目前部队医院和地方医院的二元管理结构,医疗监管部门如何履行责任。
主治医生李姓主任个人的责任问题
魏则西生前在网络上的发文说,李姓主任医生表示“生物免疫疗法”是美国斯坦福研发出来的,有效率达到百分之八九十”;医生承诺“保二十年没问题”。若内容属实,我们则可看出:医生明知或应该知道“生物免疫疗法”技术有效率极低,医生却夸大疗效借此骗取钱财最终的代价关乎人命,个人理解完全可以定诈骗罪,当然最终结果,要看公检法机构。
另外,涉事医生的行为还可能涉嫌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根据魏则西生前在网络上的发文,可以肯定的是,主治医生李姓主任是存在违规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二十一条规定:规范行医,严格遵循临床诊疗和技术规范,使用适宜诊疗技术和药物,因病施治,合理医疗,不隐瞒、误导或夸大病情,不过度医疗。第五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反本规范的,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其中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显然,李姓主任是存在误导和过渡医疗嫌疑的,可以根据上述五十六条之规定处理。
监管部门的责任问题
据中国军网记者报道,武警部队对广受关注的“魏则西事件”高度重视,已组成工作组进驻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有关领导表示,将全力配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对于普通民众来说,部队医院的主管部门太神秘,监管部门的责任问题,臣妾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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