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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称为“头号毒奶”,蒙牛起诉微信公号索赔百万

2017-02-09  法制晚报

因认为微信公众号“文娱后台”发表《蒙牛:综艺冠名界头号毒奶》一文损害公司名誉。近日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微信公号的注册人北京丰彩锐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100万元损失及支出。

蒙牛乳业诉称,2016年11月13日,该公司发现丰彩锐远公司在其实名认证的微信公众号“文娱后台”上发表《蒙牛:综艺冠名界头号毒奶》一文。文章指明该公司名称,并称之为“毒奶”,给公众留下蒙牛是毒奶的印记,严重损害了公司名誉及产品的市场声誉。丰彩锐远公司在其自主拟定的文章标题中包含了指向清晰的“蒙牛”“毒奶”等词语,足以使公众对蒙牛产品的质量产生质疑或不信任,造成商业信誉、社会评价降低,已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名誉权。故起诉要求丰彩锐远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涉案文章,在其微信公众号“文娱后台”显著位置刊登致歉声明,同时索赔损失100万元及诉讼费等费用。

截至目前,上述文章仍可查看并显示为原创,文章开头附有“郑重声明”:本文只针对蒙牛的综艺品味,不针对产品本身。

涉案文章着重点评了近年来蒙牛乳业在冠名综艺节目的成绩:不是收视率低到尘埃里,就是吐槽多到炸开花,甚至半路夭折从此难见天日,“在综艺冠名界,蒙牛就是这样一口华丽丽的毒奶”。截至发稿前,该文阅读量为8330,点赞数70。

目前,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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