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次客户会谈
通过与客户的沟通,对客户所涉案件的情况有一基本了解,并且依据以往的办案经验对客户所面临的问题进行清晰的分析及归纳,在此基础之上,简单的回复客户本案的一般解决方法。
- 确定承办团队
所秘书处根据收案人提供的信息,录入电子管理系统,进行本所内的冲突检测,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由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员对案件进行统一调配,确定承办的团队。
- 评估案件风险
办案律师对整个案件的胜诉概率进行一个大概的判断。
- 发送前期工作计划
根据客户陈述的事实和提供的书面材料,给客户发送前期工作计划,内容主要包括案件法律分析,律师收费情况,诉讼风险提示。
- 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在所秘书处存档。
- 案件信息录入
由项目助理将案件相关的信息录入到电子系统,具体的事项,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诉讼路径,确定时间节点表,即什么时候准备立案材料,什么时候去法院立案等。
- 补充案件材料
项目助理及时联系当事人提供授权材料和证据材料。原则上,律师事务所不收证据原件。律师在接收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复印件以后,要求其把原件带回并妥善保管,并向当事人出具收据清单。
- 法规及案例检索
对于具体案件,应搜集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相关案例等,并将搜集的资料整理好电子版,以备查阅。
- 起草立案、应诉文件
代理原告起草起诉书,代理被告起草答辩状,并交予当事人进行确认。另应准备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证据目录及相关证据。
- 证据材料准备
整理当事人主动提供的证据外,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证明事项、效力进行归类,并告知当事人,还需提供哪些证据。收集制作完整的证据目录,办案律师检查无误后,助理递交立案资料。
- 制作庭审思维导图
庭审思维导图即办案律师对案件的法律分析,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结合搜集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罗列出的主要法律争议点、主要诉讼观点、法律依据。
- 所内讨论
本所实行案案讨论,办案律师将法律法规与相关案例、证据目录、思维导图三个文件准备好后,在电子系统内发布案件讨论时间,由全员对案件进行讨论,确定诉讼方案。
- 备妥开庭资料
开庭前,主办律师应备妥以下资料:双方的证据目录、证据资料、思维导图、法条摘录、双方质证意见、辩论提纲、庭审笔录、答辩状等。
- 参加庭审
开庭前,开庭律师应当提前与当事人沟通,以便统一内容,并提示其出庭时携带证据原件。整个开庭包括证据交换及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的环节。
- 提交代理意见
经过庭审后,结合庭审前代理提纲,制作代理词,交法庭。
- 提交开庭工作报告
开庭工作报告即庭审后主办律师对案件开庭情况的汇报。
- 庭审后联系法院
律师应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及时领取裁判文书。
- 整理卷宗、扫描归档
双方证据、裁判书,制定完整的工作计划、编制完整的工作底稿和工作报告等,将所有材料汇编成业务档案交由所里档案室管理。诉讼业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
- 向客户提交电子卷宗
结案后,承办律师应制作电子卷宗提交给客户。
- 办案总结
案件代理终结后,应制作结案报告,记录案件的办理过程,从中总结出办理该宗案件心得体会、教训,并归档备案。对新型、重大、疑难的案件,在结案后,应注意总结代理的经验和教训,并视情况编撰为本所经典案例,供本所其他律师学习研究。